同一个公司,两位高管一起申请
同一个公司,两位高管一起申请
申请人:田先生、黄女士
年龄:35岁、33岁
户籍:福建
商业背景
主申请人现任福建省XXX公司法人,负责全面管理公司一切事务;副申请人: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一切财务的管理。
赴德发展计划
拟在德国成立进出口贸易公司,主要从事氧化钼、钼铁、钼酸铵等钼系列产品,汽车配件及其他金属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主副申请人各占50%股份。
办理周期
2004年08月22日 与本公司签约
2004年09月25日 首批材料递德国律师
2005年02月09日 邀请函及公司成立合同等文件到达
2005年03月22日 D类长期商务签证递案兼面试
2005年05月12日 成功获得D类长期商务签证
案例分析
本案申请人在国内有自己的公司,拟在德国成立的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其在中国管理的公司的业务有一定的差别,但是,中侨顾问充分利用主申请人有很好的经商管理经验及副申请人有很好管理财务的能力这些优点,细化申请人的优点,为申请人制定一整套很完善的材料,从而更有利地体现申请人的优势。但由于节假日,所以办理周期受到了一点影响。



